9月14日,江铃财务公司党总支纪检委员方忠英给全体党员上党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内容解读。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的修改完善,将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6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群众纪律、生活纪律都是旧条例没有的分类方式,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时弊,针对性强,真正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
方忠英同志逐字逐句对照原《条例》找不同、看变化、讲案例,对新《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并指出新《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们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提供了制度遵循,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将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通过落实《条例》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双重胜利。
条例中新增或修订了诸多纪律“高压线”,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党籍。全体党员要注意,这些“高压线”千万不能碰。
高压线
1、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
2、诋毁污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
3、拉帮结派导致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
4、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5、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
6、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7、干扰巡视或不落实整改要求
8、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
9、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
10、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
11、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
12、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
13、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见诸行动
14、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15、收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有价证券、股权等
16、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房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17、利用审批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
18、利用职权帮亲属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谋利
通过此次学习,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自己对《新条例》又有了更深的理解,也将把《新条例》作为我们日常工作的行为准则,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自警自省,警钟长鸣。